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18]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18]75号)
← 上一篇
大连保税区企业审批登记管理办法
下一篇 →
大连保税区财务税收管理暂行规定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