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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区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十月九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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