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问题的复函
👤 福建省财政厅
📡 来源:webtax:32401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省地方税务局:
转来“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问题的函”(
闽地税函[2003]69号
)悉。鉴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都以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为了统一政策规定和方便征管,同意符合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比照财税[2002]208号
规定给予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同时,对今后新出台的教育费附加征免政策,“地方教育附加”可比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等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中介或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