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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第一批)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经市民政局初步审核,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复审,现予以确认并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厦门市慈善总会

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

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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