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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胡秋平等 46 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林杰等 10 位高技能人才,享受 2010 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4〕20号)的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 20000 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公布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制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他们在科学创新、技术进步、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关心和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大力宣传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展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风貌,带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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