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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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