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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在注税行业聘用湖南省国、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专家顾问的通知



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湖南省国、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解答涉税问题的专业性、准确性,建设更加有效的沟通平台,和谐征纳关系,省国、地税局将组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专家顾问团队,为利用社会中介资源专业性强的优势,决定聘用我省注税行业6-8名专家学者及业内精英担任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专家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专家顾问条件

  1.热爱税务咨询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执业注册税务师资格,在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工作;

  3.具有丰富的会计与税务实务工作经验,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

  4.有积极乐观的心态,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符合以上条件者,需自愿申请,各等级所限报1名。

  二、远程专家顾问聘用程序

  1.由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推荐人选;

  2.由湖南省国、地税局纳税服务处根据需要决定人选;

  3.由湖南省国、地税局分别发放聘书。

  三、远程专家工作职责

  1.负责解答工作日早上9点至下午5点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服务时段,由咨询员转接或者咨询的涉税疑难问题;

  2.参加12366组织的“专家热线答疑活动”、“专家专题答疑活动”等;

  3.参加12366组织的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讨论会;

  4.承担对12366咨询员的部分业务培训工作;

  5.承担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6.参加12366组织的其他临时重大活动。

  四、远程专家工作纪律

  1.参与12366热线税务咨询服务过程中,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以学术观点或个人观点解答问题,态度真诚,用语文明、规范,并做好税法宣传工作;

  2.解答12366转接的电话时,对于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或者解答错误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心反馈,以便及时回拨纳税人纠正错误或者收集问题向省局业务处室转办工单限时解决问题;

  3.工作时间要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参加12366组织的活动或者会议时,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要提前告知;

  4.培训授课时,需事先做好演示课件,并根据培训内容编写适量的习题;

  5.严禁利用12366热线进行任何商业性宣传,不得泄露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远程专家顾问待遇

  1.专家顾问实行两年一聘;

  2.解答问题、参加会议和相关活动不付报酬;

  3.培训授课,根据省国、地税局规定的标准发放授课费。

  以上相关具体事项以湖南省国、地税局解释为准。

  有意申请者,请于4月28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nshuixie@126.com,联系人:付夏梦,联系电话:0731-85521023。

  附件:湖南国、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远程专家顾问申请表(略)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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