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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评估机构检查办公室关于推荐执业评估师参加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99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检查的通知》(鄂财函[2010]162号)要求,为确保评估机构综合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2010年评估机构综合检查工作的执业评估师人选采取评估机构推荐和检查办公室审定的办法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

  2009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40名的评估机构须推荐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其他机构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检查办公室推荐检查人员。

  1、参加检查的评估师应连续执业满3年以上,现担任评估机构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2.熟悉资产评估准则、操作规范,具有较丰富的评估实践经验并从事过综合类项目的评估业务;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执业记录。

  二、推荐人数

  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在15人以上的评估机构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其他评估机构推荐1名。

  三、检查时间

  1、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在8—9月进行,每名检查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左右(含周六、日)。

  2、省检查办公室根据检查工作进度的需要,与各相关评估机构商定参加检查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时间。

  四、其他要求

  1、各评估机构应优先推荐曾参加过行业检查工作的执业评估师。

  2、各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行业检查工作,保证参加检查人员的工作时间。

  3、请于7月15日前通过传真方式将《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报省检查办公室。

  联系人:梁松、周汝

  传真电话:027-87277736

  附 件:检查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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