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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0年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会协[2008]8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办决定开展2010年度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

  2、2009年度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其中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人数比例不低于20%;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

  3、在职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各一份。

  三、其它事项

  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10日

  材料寄送地点: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4号楼704室

  联系人:张永彤 王小权

  电话: 87183236 56128318

  附件: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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