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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分局、市地税局各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10〕3号)以及温财预〔2010〕176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201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非营利组织名称

1 温州市机械工业技术管理协会

2 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

3 温州市瓯海区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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