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2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12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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