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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税协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员年检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2号),省税协将开展对我省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团体、个人会员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年检对象为我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执业会员和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年度

  年检年度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时间安排

  1、3月20日至4月30日,会员进行自查、整改,填写年检申报材料上报省税协;

  2、5月1日至5月31日,省税协完成对会员年检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会员的检查工作;

  3、6月1日至6月30日,省税协组织实地抽查,与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实地考核一并进行;

  四、年检内容

  结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上年度年检情况,突出以下年检重点:

  (一)执业质量情况。鉴证报告及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及中税协有关文件规定。

  (二)财务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要重点检查事务所经营业绩及纳税情况。

  (三)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个人会员是否按照《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成了年度继续教育培训72学时。

  五、年检材料报送

  1、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报告书(2012年度);

  2、团体会员证,执业会员证,非执业会员证。(个别会员证尚未领取的,请抓紧做好个人信息采集)。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

  4、团体、个人会费交纳凭证或汇款复印件;

  5、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凭证复印件。

  六、年检材料报送方法

  1、在省税协网站可下载整套《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2012年度);

  2、年检完成后,填写《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2012年度)一式两份,并其他有关年检材料同时报送省税协;

  3、将《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2012年度)电子表发送省税协邮箱。

  七、工作要求

  1、各事务所应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省税协将在税务师事务所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

  2、各会员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不足要加强整改,切实保证年检质量,从而提高会员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3、为了确保全省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事务所要严格按省税协的年检工作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年检的自查工作,并按时报送年检有关资料。

  联系人:潘秀煌、龚子沁

  联系电话:0571-85828635

  电子邮箱:zjctaa@sina.com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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