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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三县两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湖州市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2014年非税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非税目录》所列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为我市截至2014年10月31日符合《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共9大类133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时,各执收单位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

二、2014年10月31日之后,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我市范围内执收的资金全额直接上缴中央和省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不列入《2014年非税目录》,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湖州市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湖州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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