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市级各相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6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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