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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豫政[2006]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税收征管重要性的认识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对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将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税收,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综合治税协调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综合治税协调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组织召开,税务、财政、公安、统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听取税收工作情况汇报,掌握税收收入进度,及时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综合治税协调会议制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三、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将全口径财政收入、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简称“两个比重”)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把上缴税收作为评价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以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两个比重”,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公、检、法、金融、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发展改革、统计、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积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征管。

五、健全协税护税组织

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和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帮助税务部门及时发现税源、监控税源,并主动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发挥社会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豫政[200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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