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1.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年审范围: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外地驻安单位;在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国际税收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年审范围: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县(市、区)地税部门管理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及地点
年审时间:2014年5月12日—7月11日
年审地点:
市属:安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平原路北段293号)
联系电话:2263382 2263380
文峰区:中华路温泉东侧文峰区残联院内
联系电话: 2589790
北关区:安彰路东段市热电厂院内
联系电话: 3363013
殷都区:梅东路南段路西殷都区残联院内
联系电话: 3996376
龙安区:梅东路南段龙安区政府院166房间
联系电话: 5022788
高新区:黄河大道高新区社会事业局601房间
联系电话: 2997544 2997547
林州市:政西路北段林州市残联
联系电话: 6126523 6107296
安阳县:德隆街69号安阳县残联
联系电话: 2128978
内黄县:南关大街南段南关社区院内内黄县残联
联系电话:7730683
汤阴县:政通路东段汤阴县残联院内
联系电话:6206117
三、年审需携带的有关资料
1.用人单位签章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2.本单位2013年度在职职工人数统计资料(以用人单位向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报送的人数为准,需加盖单位公章;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办批文的复印件);用人单位2013年6月份、12月份含工资单的会计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在职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4.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5.用人单位在2013年度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凡逾期不参加年度审核的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根据税务、编办、财政等部门提供的在职职工数确定在职职工总数,全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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