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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等三部门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我省在非营利组织申请材料中增加了《河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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