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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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