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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