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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八批)的函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名单(第三十八批共6家,其中4家新备案、2家变更)报送你局。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三十八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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