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海关总署关于认定第十四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国税局、地税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国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省内各直属海关:
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方案》,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4 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3]2356号)的要求,经中介组织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按程序审核,确认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52家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为第14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附件:第14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州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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