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3]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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