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明确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函[2010]444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财[2011]90号)和《关于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东财[2012]32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和民政局联合审核认定,东莞市江西商会等91家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从2013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该91家非营利组织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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