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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国家税务局、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各单位:

  现将《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粵财法【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13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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