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深汕合作区国税局、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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