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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