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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优惠资格名单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奥财法[2018]8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获得2018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名单如下:

佛山市石门中学教育基金会、佛山市电力行业协会、佛山市紫荆花助学关爱协会,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厅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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