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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奥运会航空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奥运会航空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奥运会航空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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