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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推进采购文书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制定的《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和《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印发给你们,请在办公设备、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中参照使用。

附件:1.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

2.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协议

                                             天津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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