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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代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非税收入代收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3]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非税收入代收工作范围明确、流程严格、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不得违规调整代收项目、变更代收程序,不得随意对应收资金进行减免缓。

                                       潍坊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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