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通知》(皖国税发[2012]175号)自2012年9月实施以来,对加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管理,防范税款流失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注销税务登记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注册税务师依法开展企业注销清算的鉴证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省税协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税务专家和资深注册税务师,研究制定了《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企业注销清算鉴证业务时参考。
希望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注意提供修改补充意见,并及时反馈省税协,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试行)》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月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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