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税总函〔2014〕5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送方式
201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2月10日起使用所安全盘(U key)登录“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应用系统”(网址:http://is02.cctaa.cn/)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登录首页)。
二、统计年度及报送时间
2013年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以下简称“行业报表”)统计年度:表1至表6均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务师事务所上报表1、2、4、5、6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三、填写报表的注意事项
(一)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行业报表进行了修订,行业报表内容与往年有部分变化,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补充通知》中有关问题和填报口径的说明,按要求认真填报行业报表(填报说明详见系统操作帮助)。
(二)表1《基本情况统计表》中“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请按税务师事务所2013年执业注册税务师实际人数填写,不包括2013年新考取资格的注册税务师。
(三)网上填写数据,请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不能处于“保存”状态),等待审核,并注意查看各表的报送状态,如显示为“退回”,必须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待各表的报送状态均显示为“通过”后,方为填报完成。
四、报送报表的几点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行业报表的填报工作,充分认识行业报表的重要性,所长要亲自负责,并指定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行业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按照中税协及省税协的有关文件精神,行业报表信息将作为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及等级注册税务师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务必如实填写行业报表,确保报表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在报表填报过程中,如遇不清楚的问题,应及时与省税协联系。联系人:郭菁菁;联系电话:0551-62858590。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年2月10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税总函[2014]52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