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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15年1月12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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