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15年1月12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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