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目录公布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市政府对截至2007年底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

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内江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