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建立《四川注册税务师》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四川注册税务师》是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管理动态与信息汇集的窗口,是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国家法律、税收政策、行业规范的阵地;是各事务所及从业人员相互交流与联系的桥梁;是行业扩大对外宣传、展示事务所执业活动的平台。为加强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宣传,扩大行业影响和社会知名度,提高《四川注册税务师》办刊质量,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会刊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通讯员积极投稿、组稿的宣传骨干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注税行业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2011年A级以上事务所应按要求推荐1名通讯员;非A级事务所自愿推荐1名通讯员。
二、通讯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注册税务师事业,关心重视注税行业发展、工作责任心强,积极为行业或事务所的宣传工作和行业文化建设做贡献。
(二)具备新闻敏感性,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业或事务所发展动态和宣传报道的要领与尺度;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稿件编排能力,对撰稿、组稿工作有热情。
(四)税务师事务所推荐的通讯员应是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
(五)会刊编辑部根据需要可以特邀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或专家、学者担任特约通讯员或专栏评论员。
三、通讯员职责:
(一)围绕当地或本所的工作动态积极撰写或组稿,并向协会提交稿件,包括本所及注税行业紧密相关的稿件(新闻稿、理论研讨稿、图片等)。通讯员每年为会刊撰写或组织稿件不少于4篇(报道行业或事务所动态信息除外),且对稿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通讯员提供的稿件择优采用。
(二)搜集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对杂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四川注册税务师》编辑部反馈信息,提供新闻线索和工作动态。
(三)根据会刊的统一安排参加相关的专题采写活动。
(四)参与评选会刊优秀稿件。
四、工作要求
(一)省协会将通过会刊编辑部对通讯员进行管理,通讯员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符合通讯员条件的,协会将颁发《四川注册税务师会刊通讯员证》。省税协将适时召开通讯员会议,以会代训,对投稿、组稿相关问题进行指导。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通讯员培养工作,积极推荐具备通讯员条件的优秀执业人员担任通讯员,并保持通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税务师事务所要为通讯员学习、开展工作、采编稿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支持鼓励通讯员的工作。事务所所长有责任和义务指导通讯员正确把握宣传工作尺度,并向其提供有价值的行业或事务所信息。
(四)省税协将对通讯员提交稿件进行考核并通报情况,对投稿积极、稿件质量高、写作能力强的通讯员,可聘为特约通讯员以资鼓励;对未按规定提交稿件的,将取消通讯员资格。
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办好会刊,有利于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既是会员的义务,也能为事务所提高知名度。各事务所应对通讯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请于3月15日前将通讯员推荐表(附后)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scctaa@163.com。联系人:苏明,028-85482496。
附件:1.通讯员推荐表
2.《四川注册税务师》栏目简介
3.《四川注册税务师》稿费标准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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