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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宜宾市契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 来源:webtax:34889
👁 4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宜宾市人民政府:
来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请示》(
宜府[2016]84号
)收悉。根据《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09号)、《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适用税率等问题的通知
》(
川财税[2010]11号
)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市契税适用税率由4%调整为3%,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此复。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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