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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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