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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成都工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四川省天通慈善基金会

  3.四川省众扶慈善基金会

  4.雅安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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