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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4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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