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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1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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