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11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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