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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11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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