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税局
                                             北京市地税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7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