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8年5月4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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