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0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