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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教委,北京银行: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6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风险补偿金的风险防控和奖励引导作用,完善我市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政策,现印发《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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