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财政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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