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的通知》(财会〔2015〕7号)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市管理会计征文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汪钢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副主任委员:张波 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汪宁 北京市注册会计协会秘书长
李学平 北京会计学会秘书长
评委:从我市管理会计专家委员会成员中选择7名专家委员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具体组织及沟通宣传工作。
二、征文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会计理论;
2.管理会计国际比较;
3.管理会计基本概念、目标、原则、要素;
4.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
5.管理会计案例总结;
6.管理会计报告;
7.管理会计人才培养;
8.管理会计人才评价;
9.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
10.管理会计咨询服务市场发展。
三、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征文要坚持实践导向,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3.征文应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已发表的文章,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每篇署名一般不超过3人。
4.征文材料中应增加文章公开发表的期刊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以便进行核实。
四、活动规则
投稿可由撰稿人自行申报也可由单位或区县组织推荐,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将推荐的文章及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北京市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办公室。
投稿联系方式: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邮编:100048
联系人:李晨光
联系电话:(010)88549556
传真电话:(010)88549560
电子邮箱:lichenguang@bjcz.gov.cn
管理会计征文活动评委会对推荐的文章进行评审,选出获奖征文,在2015年11月30日以后登陆北京财政网站公布获奖结果,并向获奖人员寄发获奖证书。
五、评选奖项
此次征文共设优秀奖10名,鼓励奖、组织奖若干,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征文将组织推荐至财政部,参加全国管理会计征文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重视,加强宣传,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为主体,加强管理会计问题研究,丰富管理会计工具应用,推动征文活动有效开展,营造管理会计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规范要求,加强组织,落实责任,严把活动质量,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
3.鼓励经济、会计类相关期刊加强对会计管理文章的组织刊登工作,拓宽投稿渠道,突出精品文章。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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