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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20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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