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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各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驻京代表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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