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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征收云南省旅游宣传促销费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适应当前旅游发展形势要求,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征收“云南省旅游宣传促销费”,同时废止1997年6月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旅游宣传促销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云政发[1997]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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